• Sun images Light
  • Vector Images Dark
  • 台灣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2號16樓之5
  • ks@ibatw.com
  • (07)963-8787
  • IBA 總會

高雄分會IBA高雄分會

高雄分會IBA高雄分會

  • 認識分會
    • 認識分會
    • 章程結構版面示例
  • 成員名片
    • 分會營運組
    • 分會成員
  • 工商櫥窗
    • 日用百貨
    • 不動產
    • 餐飲烘焙
    • 衣著皮件與鞋包
    • 3C電子與通訊
    • 汽車機車自行車
    • 教育培訓
    • 行銷與傳播
    • 保健與社會服務
    • 金融保險與資產規劃
    •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
  • 知識區
    • 如何加入IBA高雄分會
    • 我能在IBA獲得什麼
    • IBA與傳直銷的區別
  • 部落格
    • 分會公告
    • 最新活動
  • 聯繫我們
我的名片
高雄分會

IBA高雄分會

高雄分會

IBA高雄分會

  • (07)963-8787
  • 認識分會
    • 認識分會
    • 章程結構版面示例
  • 成員名片
    • 分會營運組
    • 分會成員
  • 工商櫥窗
    • 日用百貨
    • 不動產
    • 餐飲烘焙
    • 衣著皮件與鞋包
    • 3C電子與通訊
    • 汽車機車自行車
    • 教育培訓
    • 行銷與傳播
    • 保健與社會服務
    • 金融保險與資產規劃
    •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
  • 知識區
    • 如何加入IBA高雄分會
    • 我能在IBA獲得什麼
    • IBA與傳直銷的區別
  • 部落格
    • 分會公告
    • 最新活動
  • 聯繫我們
我的名片
關注我們的社群媒體

IBA協會章程

Innovative Brand Association Charter

第一章 總則

第一條

本協會名為「Innovative Brand Association」(以下簡稱「IBA」),是一個非營利性組織,旨在促進會員之間的商業合作、經驗分享和資源整合。

第二條

協會的宗旨是:

  1. 促進會員間的商業交流與合作。
  2. 提供專業教育及商業培訓,提升會員競爭力。
第三條

協會的運作原則是「給予者自得」(Givers Gain®),倡導會員互相幫助,從中受益。

第二章 會員

第四條

協會會員分為以下類型:

  1. 正式會員:符合入會資格,且通過甄選程序的個人或企業代表。
  2. 名譽會員:對協會有特別貢獻者,經理事會決議通過,授予名譽會員資格。
第五條

會員資格的取得:

  1. 申請人需提交入會申請書,並附上相關行業資料及推薦信。
  2. 經理事會審查及批准,方可成為正式會員。
第六條

會員的權利:

  1. 參與協會組織的各類活動及培訓。
  2. 投票選舉或被選為協會的管理人員。
  3. 使用協會的各項資源和服務。
第七條

會員的義務:

  1. 遵守本章程及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。
  2. 按時繳納會費。
  3. 積極參加協會活動,並向其他會員推薦商業機會。

第三章 組織架構

第八條

協會設立理事會,為最高決策機構,由理事長、副理事長和理事若干人組成。理事會職責包括:

  1. 制定協會的發展規劃及重大決策。
  2. 審核會員入會資格。
  3. 管理協會資產及財務。
第九條

理事會任期為兩年,理事可連任。

第十條

協會設立執行機構,由秘書處負責日常事務,並對理事會負責。秘書處由秘書長、各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組成。

第四章 會議制度

第十一條

協會定期舉行會員大會,原則上每季度舉行一次,主要討論:

  1. 會員發展狀況及商業機會。
  2. 協會重大決策事項。
  3. 新會員入會審查。
第十二條

理事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,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,討論協會運營中的重大事宜。

第五章 財務管理

第十三條

協會的經費來源包括:

  1. 會員會費。
  2. 企業或個人的捐贈。
  3. 舉辦活動所得收入。
第十四條

協會應設立專門賬戶,並按規定進行財務管理,每年度進行財務審計,確保資金的透明度與合規性。

第六章 教育與培訓

第十五條

協會應定期舉辦培訓和研討會,提升會員的專業能力,內容包括:

  1. 行業趨勢與市場分析。
  2. 商業技能提升(如營銷、管理等)。
  3. 社交網絡拓展技巧。

第七章 推薦與合作

第十六條

協會應建立商業推薦機制,會員應積極向其他會員推薦商業機會,並遵守誠信原則。

第十七條

協會應積極促進會員之間的合作項目,並提供相關法律和專業服務支持。

第八章 附則

第十八條

本章程由會員大會通過,自通過之日起生效。

第十九條

本章程如需修訂,需經過理事會提議,並經會員大會通過方可生效。

© 2025 by IBA(InnovativeBrandAssociation)